發佈日期 :
2024-02-29
為減輕學生校內住宿負擔,支持青年專心就學,教育部推動「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」方案,業經112年11月23日行政院會通過,於113年2月起正式實施。
補貼對象:具「本國籍」之校內住宿生。
※境外生如具有本國籍,請持身份證明文件至生輔組學生宿舍提出申請。
補貼額度:
- 一般生:每名補貼5,000元/學期。
- 經濟弱勢生:每名補貼7,000元/學期【具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身分者】。
補貼方式:於住宿生繳費單中預扣補貼額度,繳費單上顯示項目名稱為「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」。
經濟弱勢生(具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身分)者,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審查,說明如下:
- 依生輔組公告期限內申辦學雜費減免者,經審查通過後,辦理人工扣減住宿補貼差額。
- 為避免影響補貼權益,如未申辦學雜費減免者,請於註冊日前繳交有效證明文件及繳費單至宿舍辦公室申辦,未交者則依一般生補貼額度預扣住宿費。
學期遞補入住或中途退宿者:依比例計算補貼金額。
校內住宿與校外租屋補貼不得同時申請,以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,導致追繳情形。
本校住宿費補貼後費用對照表如下:
住宿房型 |
住宿費 |
補貼後應繳住宿費 |
|
---|---|---|---|
一般生 【補貼5,000元】 |
經濟弱勢生(低收、中低收) 【補貼7,000元】 |
||
6人雅房 |
6,900 元 |
1,900元 |
0元 |
4人雅房 |
9,000 元 |
4,000元 |
2,000元 |
4人套房 |
9,100 元 |
4,100元 |
2,100元 |
3人雅房 |
11,000 元 |
6,000元 |
4,000元 |
備註: ※本方案僅補貼學期住宿費(共18週),不包含短期住宿及寒暑假。 ※如住宿費用低於補貼金額,則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。 |
請務必確認繳費單之住宿費與補貼金額無誤後再行繳費;如有任何問題請至雁閣樓一樓宿舍辦公室或電洽
(04)27016855分機5200或5211。
如有未盡事宜,敬請參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,相關公告請參閱:
https://www.edu.tw/News_Content.aspx?n=9E7AC85F1954DDA8&s=21083E42789E164F